近日,经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海盐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。 邹某与陈某同从上海来海盐创业,后陈某退出另行发展,两人成为竞争对手。之后,邹某的企业连续被盗3次,有人说是陈某找人做的,要邹某出点“辛苦费”,帮他教训一下陈某,邹某同意。某晚,陈某在回家路上被3名陌生人用刀捅、砖砸,经鉴定为轻伤。